惠州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纳入绿美生态建设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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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乌天宇 2024-10-01 06:31

9月29日,惠州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刘吉,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林长温金荣签发了2024年第3号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明确提出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助力惠州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

林长令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安排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摆在突出位置,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统筹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改革。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谋划和落实政策资金支持,主动服务改革,尤其是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金融监管等部门要确保任务分工落地见效。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惠州实际的现代集体林权制度。

林长令强调要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县、镇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主动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稳妥高效推进落实《广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纳入林长制和绿美惠州生态建设考核评价范畴。要分别选择一个乡镇(街道)、行政村作为联系点,多措并举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林长令明确要保障合法权益,激发内生动力。要保障林农合法权益,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对承包期届满的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林地打乱重分。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或者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实施兴林富民行动,鼓励推动一批扩绿、兴绿、护绿等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进一步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林地产出率,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加广大林农资产经营性收入,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林长令还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力促改革成效。推广各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成效和好经验,全力营造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林业工作者、林业经营者、林农、涉林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南方+记者 乌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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