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规范管理

09-26 545阅读 0评论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规划、质量和安全管理,破解污水综合环境整治等地下管线项目审批难题,近日,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地下管线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了解,《通知》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电力(含照明)、通信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上或长度150米以上的地下管线工程开工建设前,应按有关规定,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应急抢险救灾及临时地下管线工程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同时,《通知》进一步优化了地下管线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办事材料清单,明确了地下管线工程用地批准文件类型,其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明确了地下管线工程不需提供用地批准文件,而施工许可证部分则主要放宽了用地批准文件和规划许可的材料类型,此举将有效解决当前市本级污水系统整治工程以及县区负责审批和监管的排水单元项目审批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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