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鞠磊涉嫌纳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09-11 902阅读 0评论

  9月11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音讯,日前,海南省海口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鞠磊(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海南省督查委员会查询完结,移交检察机关审查申述。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统辖,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子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申述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鞠磊享有的诉讼权力,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定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申述指控:被告人鞠磊使用担任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工委副书记、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海口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副市长,海口市委常委,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当,为别人获取利益,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形成国有资产丢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丢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修改: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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